关于授予2795名本科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的决定

国家开放大学 (发布时间:2020/07/01)

各分部、相关学院:

根据《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国开教〔201610号),经国家开放大学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,决定授予2795名本科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(名单见附件1),决定不授予24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(名单见附件2)。

附件:1.国家开放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名单(2795人).docx

2.国家开放大学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(24人)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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